正文
清朝田文镜出生地
清朝 田文镜
1、田文镜(1662年—1733年),字抑光,清朝康熙、雍正时大臣。原隶籍汉军正蓝旗,雍正五年(1727年)因功抬入汉军正黄旗。监生出身。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二十二岁的田文镜出仕县丞,升知县、知州,历二十余年。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官内阁侍读学士。雍正帝即位后,深受宠待。
2、雍正元年(1723年),署山西布政使,次年调任河南布政使,擢升巡抚。田文镜凭借多年担任地方官的经验,大力推行雍正帝的改革方针,以整饬弊政。清查积欠,实行耗羡提解;限制绅衿特权,严限交纳钱粮;严行保甲制度等。但引起一些官员不满,先后受直隶总督李绂、监察御史谢济世参劾。然而雍正帝以其实心任事,称之为“模范疆吏”,任用如故。
3、雍正五年(1727年),任为河南总督,加兵部尚书衔。雍正六年(1728年),任河南山东总督。雍正七年(1729年),加太子太保。雍正八年(1730年),兼北河总督。河南水灾,田文镜隐匿不报,雍正帝仍予包容。雍正十年(1732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病死,享年七十二岁,谥端肃。田文镜著作有《抚豫宣化录》、《钦颁圣谕条例事宜》,曾主持编修《河南通志》。
4、田文镜政事干练,以刁钻刻薄闻名,结合清官与酷吏于一身。治理地方期间,治盗极严,辖境几乎无盗贼,同时督责诸州县清理赋收,开辟荒田,限期极严。[21]
5、《清史稿》:“(李)卫、文镜受上眷最厚,卫以敏集事,文镜以骄府怨;然当时谓卫、文镜所部无盗贼,斯亦甚难能矣。”
6、雍正最欣赏李卫、鄂尔泰、田文镜三人,曾语两江总督尹继善,说当学此三人。尹继善回答说:“李卫,臣学其勇,不学其粗;田文镜,臣学其勤,不学其刻;鄂尔泰,宜学处多,然臣亦不学其愎。”[22]
7、雍正帝:①“忠诚体国,公正廉明。”[23]
8、②“老成历练,才守兼优,自简任督抚以来,府库不亏,仓储充足,察吏安民,惩贪除弊,殚竭心智,不辞劳苦,不避嫌怨,庶务俱举,四境肃然。”[24]
9、乾隆帝:“河南自田文镜为督抚,苛刻搜求,属吏竞为剥削,河南民重受其困。”
清朝田文镜出生地
1、田文镜(1662年—1733年),字抑光,清朝康熙、雍正时大臣。原隶籍汉军正蓝旗,雍正五年(1727年)因功抬入汉军正黄旗。监生出身。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二十二岁的田文镜出仕县丞,升知县、知州,历二十余年。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官内阁侍读学士。雍正帝即位后,深受宠待。
2、雍正元年(1723年),署山西布政使,次年调任河南布政使,擢升巡抚。田文镜凭借多年担任地方官的经验,大力推行雍正帝的改革方针,以整饬弊政。清查积欠,实行耗羡提解;限制绅衿特权,严限交纳钱粮;严行保甲制度等。但引起一些官员不满,先后受直隶总督李绂、监察御史谢济世参劾。然而雍正帝以其实心任事,称之为“模范疆吏”,任用如故。
3、雍正五年(1727年),任为河南总督,加兵部尚书衔。雍正六年(1728年),任河南山东总督。雍正七年(1729年),加太子太保。雍正八年(1730年),兼北河总督。河南水灾,田文镜隐匿不报,雍正帝仍予包容。雍正十年(1732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病死,享年七十二岁,谥端肃。田文镜著作有《抚豫宣化录》、《钦颁圣谕条例事宜》,曾主持编修《河南通志》。
4、《抚豫宣化录》、《钦颁圣谕条例事宜》
5、在河南推行摊丁入地、士绅一体当差纳粮
清朝田文镜
1、田文镜(1662-1732年12月24日),汉军正黄旗人,监生出身,康熙末年任侍讲学士,雍正朝授兵部尚书衔,兼河东(河南、山东)总督。康熙元年(一六六二年)生,监生出身,二十二年(一六八三年)出仕县丞,久淹州县官,五十六年(一七一七年)始为内阁侍读学士。雍正元年署山西布政使,二年出任河南藩司,同年升本省巡抚,五年七月晋河南总督,加兵部尚书衔,六年十月为河南总督、不久转迁山东总督,七年加太子太保,八年兼北河总督。十年(一七三二年)十一月,以久病请解任,八日(12月24日)去世,十五日(12月31日)批准,二十一日(1733年1月6日)命予田文镜祭葬,谥端肃。田文镜监生出身,曾任久淹州县官、福建长乐县丞、内阁侍读学士。雍正元年(1723年)出任山西布政使,因他清理积压的案牍,使吏治为之一新,雍正遂评他“忠诚体国,公正廉明”。
2、雍正五年(1727年)七月晋河南总督,雍正六年(1728年)十月为河南山东总督,管两省之行政;政事干练,以刁钻刻薄闻名,结合清官与酷吏于一身。治理地方期间,治盗极严,辖境几乎无盗贼,同时督责诸州县清理赋收,开辟荒田,限期极严。各州县稍有怠慢,会立刻遭到惩罚。李岳瑞《春冰室野乘》曾载,田文镜幕客邬思道,为田文镜写密褶参隆科多“宠遇日隆”。后来二人以事龃龉,邬愤而辞去。“自此文镜奏事,辄不当上意,数被谴责”。田复重金聘回邬思道。雍正十年(1732年)十一月八日(12月24日),田文镜以病卒于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