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华民国存在了多少年
民国一共多少年
1、民国从1912年建国开始,到1949年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止,共38年。
2、1919年5月4日五四爱国运动爆发。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1924年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24年国共两党第一次合作实现。
3、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1927年7月15日汪精卫发动“七一五”反革命政变。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1927年8月7日八七会议。1927年8月秋收起义部队到达井冈山。1928年4月井冈山会师。1931年九一八事变。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
4、1932年一.二八事变、十九陆军抗战。1932年伪满洲国成立。1934年10月中央红军开始长征。
5、1935年1月遵义会议。1935年中共中央发表八一宣言。1935年一二.九运动。1936年10月红军第二、四方面军长征到达甘肃会宁等地,长征结束。1936年12月12日西安事变。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
6、1937年八一三事变。1937年12月南京大屠杀。1938年春台儿庄战役。1940年百团大战。1941年皖南事变。1945年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1945年中共和谈代表毛泽东等飞抵重庆,重庆谈判开始。
7、1946年6月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人民解放战争开始。1947年6月人民解放军开始全国规模的反攻。1948年9月辽沈战役开始。1948年11月淮海战役开始。1948年11月平津战役开始。1949年春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召开。1949年4月21日毛泽东、朱德发布向全国进军的命令。
8、1949年4月23日人民解放军解放南京,国民政府覆亡。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展。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9、中华民国简称民国,是孙中山于1905年8月20日,在日本东京成立同盟会时正式和公开提出来的。
10、1904年秋,孙中山在美国发表的英文著作《中国问题的真解决》当中旗帜鲜明地率先提出:
11、中国未来新生的共和国当以“中华民国”为国号;只有“把过时的满清君主政体改变为‘中华民国’”,才能真正解决中国问题。
12、——这是“中华民国”一词的最早出现。
13、1905年8月,孙中山将此前所拟“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誓词作为同盟会宗旨写进《中国同盟会总章》,成为中国第一个全国性革命政党的政治纲领。就在此时,他最终为将来新生的共和国确定了“中华民国”的国号。
14、1912年元旦,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创立,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15、后来中共建政,在一定时期内中共领导人仍然坚持沿用中华民国国号。
16、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存在了多少年
1、中华民国存在了37年的时间。从1912年中华民国正式成立,一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这中间37年的时间被称为中华民国时期,而在这37年里,还有三届民国政权。
2、整个中华民国时期,算上临时大总统、正式大总统、代理大总统一共出现了八位,分别是孙中山、袁世凯、黎元洪、冯国璋、徐世昌、曹锟、蒋介石、李宗仁。
3、“中华民国”这个国号是由孙中山先生最早提出的,1904年,孙中山在美国用英语发表《中国问题之真解决》演讲时,用了“中华民国”一词的英译:National Republic of China。
4、1906年12月2日,同盟会在东京召开纪念《民报》创刊一周年大会,孙中山先生在演讲时,第一次用汉语提出“中华民国”这个名称。
5、次年,为宣传反清排满革命思想,大学问家兼大革命家章太炎在《民报》第十七号上发表《中华民国解》一文,“中华民国”这一名称从此为更多人们所了解。
6、为了证明此国号名称之“名正言顺”,章太炎引经据典,广征博引,从历史文献中找到很多直接和间接材料,指出只有“中华民国”这个称号才是最好最恰当的国号,是独一无二的最佳选择。
中华民国建国多少年
1、中华民国建国37年。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革命党在南京建立临时政府,各省代表推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元月民国正式建立。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势力主政中国,北洋政府分崩离析后政局动荡不安,孙中山南下广州,召开国民党一大,建立黄埔军校随而建立国民政府,促成国共合作后的孙中山不久病逝。
2、1926年蒋介石继承孙中山遗志领导国民北伐,意欲统一中国,到1928年东北易帜,国民政府从形式上统一中国,蒋介石成为继孙中山之后的国民党领袖。统一之后,民国进入所谓的“黄金十年”建设时期。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中国成为反法西斯同盟国,国际地位大大提高,一举成为美英中苏四大国。1949年后因国共内战失利,中华民国时期结束。
3、1912年阳历元旦,中华民国于南京开国后,袁世凯接替孙中山担任临时大总统后坚持定都于前清京师北京,临时参议院未能坚持原议而同意迁都,前后5任大总统在北京执政,直至1928年北洋政府时期结束。
4、1928年,国民政府完成北伐,改为定都于南京;其后于1931年制定的《训政时期约法》第5条中明文规定:“中华民国国都定于南京。”,确立南京的首都地位。1937年,对日抗战全面爆发,面对日本的军事威胁,国民政府于同年11月21日宣布将所有中央政府机构由南京迁往重庆,而军事作战中心则是先迁往武汉,直至武汉会战后再迁往重庆。
5、1940年9月6日,国民政府正式立重庆为“陪都”。直至抗战胜利后的1946年5月5日,国民政府发布“还都令”,宣布同年5月5日“凯旋南京”。
6、国民政府还都南京后,于1946年11月15日召开制宪国民大会,会中对于国都设于南京或北平(即今北京)引起激烈讨论。原本草案定为南京,但审查会及第一读会决定改为北平。
7、经大会主席团代表蒋中正出面说明,主张国都地点,不必定于宪法,始将第一读会通过的“国都定于北平”一条予以删除。因此,制宪国民大会于同年12月25日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中,并未规定中华民国的首都位于何处。
8、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民国
9、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民国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