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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印度的种姓制度中哪一个地位最低
女人在印度很没有地位,那么印度的高种姓女人地位如何
1、虽然印度高种姓的女人地位比低种姓的女人地位要高很多。但是高种姓的女人还是没有支配自己婚姻生活的自由权利。因为在印度高种姓的女人是不允许嫁给低种姓男人,不然很有可能会被家族做出私刑处死的决定。所以相比起来高中性女人在印度的地位也没有男性高。
2、高种姓的印度女性在社会上地位高,就是那种有钱有势还有颜值,他们有着欧洲雅利安人的血统,相貌上算是肤白貌美,也就是血缘和联姻构成的氏族高贵血亲,在印度的街头上,一般看到气质好又漂亮女性,没有意外都是高种姓的印度女性,加上她们能自由地出入印度上层社会,还是那种不受任何歧视的,每天的工作完就可以享受下班时间,比如自由逛商场,要知道下班时光低种姓的印度女性拥有不了的。
3、在印度地位比较高就是高种姓的女人,是天生高贵的女人,高种姓的女人可以说走到哪里都会是带有光环的,大家都是会被追捧的,加上高种姓的女人很会打扮自己的,在穿着方面很时髦的,关键长相也是很漂亮的。但是我们要清楚一点,就是高种姓女人也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尤其是找对象,基本上都是老爸说嫁谁,就嫁谁了,太可怜了。
4、最后想说的是高种姓的男人可以娶低种姓的女人,可是高种姓的女人绝对不可以嫁给低种姓的男人,不然就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加上家人也不会允许子女跨种姓通婚,子女实在要挑战这一规定,做出来啥不好的事情,家人会动用私刑处死不听话的子女了。
古印度的种姓制度中哪一个地位最低
1、古印度的种姓制度中地位最低的种姓是首陀罗。
2、印度种姓制度又称瓦尔纳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的。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严的等级制度。四个等级在地位、权利、职业、义务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
3、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第三等级吠舍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阶层。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业以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职业。
4、特征:一是各等级职业世袭,父子世代相传。二是各等级实行内部同一等级通婚,严格禁止低种姓之男与高种姓之女通婚,但可以低种姓之女嫁给高种姓之男。三是首陀罗没有参加宗教生活的权利。四是各等级在法律上是不平等的。
5、这一制度将人分为4个等级,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
6、婆罗门即僧侣阶层,为第一种姓,地位最高,从事文化教育和祭祀。
7、刹帝利即武士阶层,为第二种姓,仅次于婆罗门,负责行政管理和作战。
8、吠舍即平民,为第三种姓,经营商业贸易。
9、首陀罗为第四种姓,地位最低,从事农业和各种体力及手工业劳动等。同时,各种姓派生出许多副种姓(或称亚种姓、次种姓),进而衍生出更多分支。除四大种姓外,还有一种被排除在种姓外的人,即所谓“不可接受的贱民”,又称“达利特”。他们社会地位最低,最受歧视
10、如果说种姓制度的核心观念是洁净与不洁,种姓的实际运作则呈现“集体性”与“阶序”的特征。这些特征意味种姓并非一成不变的体系,而是深具包容性与弹性的社会制度。
11、印度教徒只可吃婆罗门和与他同一种姓的人的食物。由牛油煮的食物任何种姓也可食。在进食前会专门洗澡,素食戒酒者也比食肉的地位高。
12、由于种姓制度与地域紧密结合,并有明显的区域范围,因此其政治权力可依区域大小分为三个等级:地方的小王国或地区行政中心、聚落以及各别聚落内的种姓。
13、这三个层级的权力运作虽有高低之分,而且差异甚大,但其共同特色是权力施行者都在模仿瓦尔纳阶序中的刹帝利,而且都会宣称其权力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即使实际上未必如此。尼泊尔的种姓制度与印度不同:婆罗门与刹帝利远多于首陀罗,是印度的婆罗门有意为之的结果。
14、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种姓制度
古代印度种姓制度中各等级的各自所处的社会地位如何
1、印度的种姓制度将人分为四个不同等级: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婆罗门即僧侣,为第一种姓,地位最高,从事文化教育和祭祀;刹帝利即武士、王公、贵族等,为第二种姓,从事行政管理和打仗;吠舍即商人,为第三种姓,从事商业贸易;首陀罗即农民,为第四种姓,地位最低,从事农业和各种体力及手工业劳动等。后来随着生产的发展,各种姓又派生出许多等级。除四大种姓外,还有一种被排除在种姓外的人,即“不可接触者”或“贱民”。他们的社会地位最低,最受歧视,绝大部分为农村贫雇农和城市清洁工、苦力等
2、消极:种姓之间界限森严,互相不能通婚,交往门之不能共食、并坐。
3、高种姓与低种姓人发生冲突,低种姓人如果用身体某部位对较高种姓人造成伤害,必须斩断对人造成伤害的身体部位。地位低微的低种姓辱骂高种姓,轻者课以重罚,重者处以酷刑。高级种姓的人如果杀死了一个首陀罗,仅用牲畜抵偿。高低种姓之间不能同食起居,禁止种姓之间通婚,高级种姓的人与低级种姓的人特别是与贱民通婚,有可能被处以死刑,民众对此习以为常。
4、每个种姓内部,有人监督本种姓的人遵守摩奴法典及传统习惯的情况。倘有触犯者,轻则由婆罗门祭司给予处罚,重则被开除出种姓之外沦为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