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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希龄的生平简介
熊希龄的生平简介
熊希龄(1870年7月23日—1937年12月25日),字秉三,别号明志阁主人、双清居士。湖南湘西凤凰人,祖籍江西丰城石滩。民国时期政治家、教育家和慈善家。曾任北洋政府第四任国务总理。
熊希龄十五岁中秀才,二十二岁中举人,二十五岁中进士,后点翰林。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因参加百日维新运动被革职。后为端方援引,充当考察宪政五大臣出洋的参赞,嗣后又调奉天盐运使。后因与立宪派张謇、梁启超等拥护袁世凯有功,出任北洋政府财政总长和热河都统。民国2年(1913年)7月,熊希龄被任命为国务总理,和梁启超、张謇等出面组阁。
作家杨雪舞在《民国总理档案》一书中写道:当地民间还流传着一个故事,说是熊希龄出生的那天晚上,他的啼哭声特别响,一条街上都能听见。邻居们前去熊府道喜说:熊老爷,这孩子哭声大,长大必成大器。据说当夜满街清香扑鼻,人们断定这孩子将来一定是个清官。
熊希龄小时候在私塾求学时,先生曾以“栽数盆花,探春秋消息”为上联,让学生对出下联,熊希龄稍作思索,即对以“凿一池水,窥天地盈虚”,先生惊赞:“经纶之才也!”先生命学生各自绘画一幅,并题相应诗句,熊希龄独画一株棉花,枝叶俊秀,蓓蕾初绽,题句“此君一出天下暖”,先生一下惊愕:“此画堪称上品”。
因他文采斐然、禀赋出众又勤奋好学,在少年时代就被誉为“湖南神童”。先生惊叹他的才气,用一副嵌字联写道:“希有奇才,凿水窥天成妙句;龄虽幼小,登科及第占鳌头。”
熊希龄生平
1、熊希龄(1870-1937)中国资产阶级政治家,北洋政府总理。字秉三。湖南凤凰县人。清光绪年间先中举人,继中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受梁启超、唐才常的影响,主张维新立宪。1897年与谭嗣同等在长沙创办时务学堂,任总理;又参与创设南学会,创《湘报》,以推动变法维新。1898年戊戌变法失败,熊遭革职并交地方官严加管束。及至赵尔巽继任湖南巡抚,对熊备加提携;赵升东三省总督,任熊为屯垦局总办。清廷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时,熊经赵尔巽之推荐出任参赞,返国后任东三省农工商局总办、奉天盐法道、东三省财政监理官等职,其时有理财能手之称。在立宪运动中,熊沟通于清政府大员袁世凯、端方、赵尔巽和立宪派首领梁启超等人之间,冀图以立宪消弭革命。
2、辛亥革命起,12月熊由奉赴沪,渐次拥护共和并加入中华民国联合会。1912年4月任唐绍仪内阁财政部长,7月辞职,旋任热河都统,次年被举为进步党名誉理事。袁世凯镇压二次革命后拉拢进步党人组阁,熊任北洋“第一流人才内阁”总理兼财政总长。在袁的独裁统治下,熊曾附署解散国民党、解散国会等命令,“人才内阁”终难有所作为。1914年2月,袁策动新闻界重提热河行宫盗宝案,熊以涉嫌被迫辞职,旋受命筹办全国煤油矿事宜。熊宦途受挫后,乃转向慈善和教育事业。1917年8月京兆各县水灾,他被特派督办京畿一带水灾河工善后事宜,尽力抚恤流亡,赈济饥乏,复创办慈幼局,收养难童。1918年在北京香山静宜园成立香山慈幼院,以培育人才。1925年任长沙六中校董会董事长。1928年熊任国民政府全国赈济委员会委员。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他动员家人和香山慈幼院的师生投身救国抗日活动。1937年“八·一三”淞沪战起,熊在上海与红十字会的同仁合力设立伤兵医院和难民收容所,收容伤兵,救济难民。京沪沦陷后,熊赴香港为难民、伤兵募捐。1937年12月25日因脑溢血在香港逝世。
熊希龄的人物轶事
1、熊希龄在湖南维新运动的实际领导地位引起了守旧的王先谦等人的嫉恨,加上他们在投资由熊希龄领头的湖南实业时有损耗,激发了他们对熊希龄的种种不满,他们视时务学堂、《湘报》和南学会如眼中钉。事情导源于时务学堂的教学程式,按梁启超的说法,“除上堂讲授外,最主要者为令诸生作札记,师长则批答而指导之。发还札记时,师生相与坐论,时吾侪方醉心于民权革命论,日夕以此相鼓吹”。 1897年旧历年底,时务学堂学生放假回家过年,学生得意地向自己的亲友传阅自己的学习札记与教习的批语,对头脑尚不开明的湖南社会来说,那些民权革命的言论无异于鼓吹造反,见者无不诧异,一时“全湘哗然”。旧派就此发动了对熊希龄为首的维新派的猖狂攻击。尽管陈宝箴想保护熊希龄,但1898年5月份,形势恶化。是时,张之洞来函指责《湘报》言论不当;与此同时,旧派联络京城湘籍官僚也不断施压。陈宝箴被迫妥协,免去了熊希龄的学堂总理职务,梁启超出走北京参与戊戌变法,湖南维新派实际上已经陷于分裂。这反倒激发了熊希龄的血性,他断然反击,上书指斥王先谦主持的省书院(岳麓书院)积弊丛生,师道不端,并把它刊登到了《湘报》上,这恰好击中了旧派的痛处。愤怒的旧派恼羞成怒,借机要求取缔《湘报》。恰在此时,熊希龄因在湖南参与维新业绩突出,执意改革的光绪帝征召他入京,这正好遂了他想离开长沙这块是非之地的心愿。
2、熊希龄于是打点行装准备北上,他先把妻子安顿到他妻兄衡阳知府朱其懿那里,再返回长沙,然而途中饮食不慎,突发痢疾,只好返回衡阳养病。就在这养病的十多天里,北京维新六君子的惨剧发生。因为一场疾病,熊希龄侥幸讨得一条性命。然而对这个维新名人来说,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熊希龄被御史黄桂均参奏,指为康梁党徒,受到“革职永不叙用,并交地方官严加管束”的处分。后来熊希龄回忆这一节时对人说:“向非一病,当与六君子同命成七贤矣。”熊希龄的维新事业至此止步。光绪三十三年(1907)前后,他先后上书户部尚书张百熙、度支部尚书载泽,呼吁清政府尽快施行烟草专卖制度。熊希龄在给载泽的信中说:“烟之专卖,英、荷、日等国行之,而皆为国家一大宗之收入,固不以侵占民利为嫌也如纸烟一项,亦为今日绝大漏卮,目前如不设法,以后积重难返……”他认为,中国每年的税收很少,而烟属于奢侈品,加征烟税不仅对大多数人的利益没有什么影响,而且能增加国家收入,因此应仿效外国,对烟草实行专卖制度。但是,由于清政府内外交困,根本无暇顾及烟草专卖,尽管载泽等度支部大臣曾请教邮传部大臣盛宣怀有关烟草专卖事宜,熊希龄的建议还是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3、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熊希龄担任内阁财政总长。翌年与梁启超、张謇等组阁,担任国务总理兼财政总长。当时社会上呼吁烟草专卖的人很多,首先,钱宝钧、陈其昌等议员向民国政府提出纸烟专卖的议案;随后,上海三星纸烟公司总经理刘树森向熊希龄建议:与英美烟公司商议,将各种纸烟统一归政府独占收买,由政府加税售与人民;政府与英美烟公司合资成立卷烟厂;如英美烟公司不同意上述建议,则由政府在内地设立专卖局,并筹款500万元,在天津、浦口、汉口三处设立卷烟厂,以示抵制。熊希龄同意了刘树森的建议,并派员赴上海进行协商。
4、为实行烟草专卖制度,熊希龄曾派员赴日本考察。鉴于中国烟酒分销的情况,决定在实行烟草专卖制度之前,开征烟酒牌照税。
5、1914年2月,熊希龄呈请袁世凯,阐述实行烟草专卖制度的必要性,建议成立烟草专卖筹备处,称:“于财政部内设立烟草专卖筹备处该处长专司研究各国烟草专卖诸法,调查国内产烟区域及烟叶种类、制烟方法、销售市场,并准备实行专卖政策由部筹集资本,设立工场,承收民间烟叶,归场制造……外来之卷烟仿照日本办法,由政府自由承收买入。”熊希龄的建议得到袁世凯的赞同,他批示:“维持国货为目前切要之图。所谓设烟草专卖筹备处,事属可行。著即博采成规,妥拟办法,呈候核夺。”
6、在熊希龄踌躇满志的时候,内阁发生权利之争,他被迫辞职。后来,熊希龄退出政坛,专门从事社会慈善事业,创办香山慈幼院,任世界红十字会中华总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