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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约翰施特劳斯简介,施特劳斯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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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作曲家约翰·施特劳斯的简介
约翰·施特劳斯,英文名是Johann Strauss。奥地利非常有名的作曲家、指挥家、小提琴家、钢琴家。出生于音乐世家,不仅音乐基因非常强大,当然也和他后天的努力有着很大的联系。
我记得书上写的是,他的爸爸约翰•施特劳斯就是自学成才的音乐家,建立了当时的音乐王朝,被称为“圆舞曲之父”。约翰超越了他的父亲,创作了《蓝色多瑙河》。
他一生的创作活动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时期为1863年以前。在这个时期,他基本遵循维也纳圆舞曲的古典模式,但是相较于父辈的作品来说,更具有他那个时代雍容又高雅的活力。
第二时期为1864—1870年。在这个时期,他的创作已经趋于成熟,《蓝色多瑙河》就是那个时候的作品,这部作品后来被誉为“奥地利的第二国歌”,可见奥地利文艺界对他的作品的认可。(下图是蓝色多瑙河一隅)
第三时期为1871—1899年。在这个时期,他主要从事轻歌剧创作。《蝙蝠》(1874)和《吉卜赛男爵》(1885)这两部作品,在奥地利轻歌剧当中脱颖而出,是约翰优中选优的作品。(下图是吉普赛地区一隅)
约翰施特劳斯一生的音乐作品有很多,《蓝色多瑙河》巩固了他“华尔兹王”的地位,以创作圆舞曲见长,约翰•施特劳斯一生追随父亲的足迹,为奥地利的音乐史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老约翰施特劳斯有哪些作品
约翰·巴普蒂斯特·施特劳斯(德文:Johann Baptist Strauss,1804年3月14日-1849年9月25日),通常被称作约翰·施特劳斯一世或老约翰·施特劳斯,奥地利作曲家,和约瑟夫·兰纳一起普及了圆舞曲,并为其儿子小约翰·施特劳斯的卓越成就奠定了基础,被称为“圆舞曲之父”。他最著名的圆舞曲是《莱茵河女妖罗蕾莱》(作品第154号),而他最著名的作品却是《拉德茨基进行曲》(作品第228号)。
著名作品列表
圆舞曲
小鸽子圆舞曲(Täuberln-Walzer)作品第1号(1827年)
维也纳嘉年华(Wiener Carneval)作品第3号(1828年)
吊桥圆舞曲(Kettenbrücke-Walzer)作品第4号(1828年)
蒂沃利滑行圆舞曲(Tivoli-Rutsch Walzer)作品第39号(1830年)
生活是一场舞蹈圆舞曲(Das Leben ein Tanz oder Der Tanz ein Leben! Walzer)作品第49号
伊丽莎白圆舞曲(Elisabethen-Walzer)作品第71号
夜莺圆舞曲(Philomelen-Walzer)作品第82号
巴黎圆舞曲(Paris-Walzer)作品第101号(1838年)
维也纳人的情感圆舞曲(Wiener Gemüths-Walzer)作品第116号(1840年)
莱茵河女妖罗蕾莱(Lorelei Rhein Klänge)作品第154号(1843年)
加洛普和波尔卡
叹息加洛普(Seufzer-Galopp)作品第9号
中国加洛普(Chineser-Galopp)作品20号
入口加洛普(Einzugs-galopp)作品第35号
麻雀加洛普(Sperl-Galopp)作品第42号
幸运加洛普(Fortuna-Galopp)作品第69号
年轻精神加洛普(Jugendfeuer-Galopp)作品第90号
卡楚恰加洛普(Cachucha-Galopp)作品第97号
印度加洛普(Indianer-Galopp)作品第111号
麻雀波尔卡(Sperl-Polka)作品第133号
心爱的安娜波尔卡(Beliebte Annen-Polka)作品第137号
Piefke und Pufke Polka作品第235号
约翰***施特劳斯的简介
约翰·施特劳斯(德语:Johann Strauss,1825-1899),奥地利著名的作曲家、指挥家、小提琴家。他自幼酷爱音乐,7岁便开始创作圆舞曲,一生写了四百多首乐曲,包括圆舞曲、进行曲以及其他音乐体裁的乐曲,其中以《蓝色多瑙河》《维也纳森林叙曲》《春之声》等曲最为著名。这些作品优美动听、充满生活气息,反映了人民群众热爱生活、乐观向上的思想感情,深受人民群众喜爱,他由此被人们称为“圆舞曲之王”。约翰·施特劳斯与父亲同名,两人都以创作圆舞曲而闻名于世。为区别起见,人们在它们的名字前面分别加上“老”、“小”二字。老约翰·施特劳斯被人们称为“圆舞曲之父”。
施特劳斯自幼爱好音乐,梦想成为职业音乐家。他19岁时就举办了一系列音乐会,并在各地巡回演出,获得的成就使他很快就与父亲齐名。1848年,他访问罗马尼亚并举办音乐会,这期间他在当地居民的鼓动下推翻了奥地利领事。在维也纳发生革命的时日里,他是国民军乐队的队长,指挥了《马赛曲》和他自己创作的革命进行曲和革命圆舞曲。他的名声在革命以后愈益提高。1851年开始了富有成就的去国外的第一次巡回演出。自1853年起,施特劳斯担任宫廷舞会音乐指挥;1863—1870年,担任奥匈帝国皇室和王室的宫廷舞会乐队队长之职。1870年,作为圆舞曲和舞曲作曲家处于荣誉高峰的施特劳斯(他当时已经写作了大约340首圆舞曲和其他舞曲)转向舞台乐的创作。他写了17部轻歌剧、一部歌剧和一部芭蕾舞曲,在这些作品中,绝大部分都由于其低劣的歌剧脚本而宣告失败,或很快以半失败而烟消云散。1872年,施特劳斯的美国之行轰动一时。在1894年举行庆祝斯特劳斯从事艺术活动50周年庆祝会时,他收到了来自全世界的祝贺和授予他名誉会员称号的证书,这一切显示出这是一次真正胜利的盛会。1899年6月3日,他在短时期卧病以后于维也纳去世。
斯特劳斯的创作活动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斯特劳斯虽然又写出了著名的《南国玫瑰圆舞曲》、《春之声圆舞曲》、《皇帝圆舞曲》等
1844年10月,年仅十九岁的约翰·施特劳斯率领自己的乐队在维也纳一流的饭店进行首演,引起了极大的轰动。一场圆舞曲的“父子之战”就此展开。老约翰动用自己的关系阻止各娱乐场所聘请儿子的乐队演出,但聪明的约翰开始逐步培养有别于父亲的观众,他把目光转向年轻人和民族主义者,创作了《维也纳的年轻人》、《塞尔维亚进行曲》、《捷克波尔卡》等早期音乐作品。1873年奥地利维也纳世博会上,小约翰·施特劳斯演奏了风靡全球的蓝色多瑙河圆舞曲(作品第314号)。
其作品包括圆舞曲168首,波尔卡舞曲117首,卡得累尔舞曲73首,进行曲43首及轻歌剧16部。施特劳斯的创作活动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时期为1863年以前。在这一时期里,他基本遵循维也纳圆舞曲模式,但已在作品中增加了音乐的表现力。第二时期为1864—1870年。这时,他的创作已趋于成熟,创作了大批至今仍广为流传的著名圆舞曲,如《蓝色多瑙河》、《维也纳森林的故事》等。第三时期为1871—1899年。施特劳斯虽然又写出了著名的《南国玫瑰圆舞曲》、《春之声圆舞曲》、《皇帝圆舞曲》等,但主要从事轻歌剧创作。自1871年后的近30年中,他陆续写了16部轻歌剧。在J.奥芬巴赫和F.von苏佩影响下,他充分运用维也纳圆舞曲及其他舞曲体裁,使维也纳轻歌剧别开生面。其中《蝙蝠》(1874)和《吉卜赛男爵》(1885)尤为突出。
1899年6月3日,小约翰·施特劳斯在奥匈帝国维也纳与世长辞,享年73岁。维也纳人民举行了十万人的盛大葬礼。
约翰施特劳斯与老约翰施特劳斯的关系是什么
约翰施特劳斯与老约翰施特劳斯是父子关系。
老约翰·施特劳斯(圆舞曲之父)共有三个儿子。大儿子约翰·施特劳斯(圆舞曲之王)、二儿子约瑟夫·施特劳斯(圆舞曲舒伯特)、三儿子爱德华·施特劳斯(漂亮的埃迪)。
老约翰·施特劳斯一生写过一百五十多首圆舞曲,几十首波尔卡和进行曲。老约翰·施特劳斯被人们称之为“圆舞曲之父”。
扩展资料:
约翰施·特劳斯,通常被称为约翰施特劳斯二世,1825年10月25日出生于奥地利维也纳。他的父亲约翰施特劳斯是一位自学成才的音乐家,他在维也纳建立了一个音乐王朝,创作了华尔兹、伽洛普斯、波尔卡和四重奏,出版了250多部作品。
小约翰接着写了500多首音乐作品,其中150首是华尔兹,他超越了父亲的生产力和声望。诸如《蓝色多瑙河》等作品帮助施特劳斯确立了“华尔兹王”的地位,并使他在音乐史上占有一席之地。他于1899年6月在维也纳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