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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沙市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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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在哪里
沙市在湖北省荆州市,是荆州市的一个行政区。
沙市区,为荆州市中心城区,位于荆州城区东部,长江荆江段北岸。东接潜江市,南靠长江,与公安县隔江相望,西依荆州古城,北邻荆门市沙洋县,距省会武汉市237千米。面积522.75平方千米,其中建成区面积近40平方千米。
沙市区形成于长江古河漫滩,地势平坦,西南高,东北低。一般海拔高度在32米至36米之间。最高点在柳林洲,海拔高度为40米;最低点在宿驾场,海拔高度为27.6米。沙市地质结构属新华夏系第二沉降带江汉沉降区的江陵凹陷区,发育了一系列沉积河,地层由卵石、沙、黏性土等层组成松散沉积,较为深厚。
沙市区的自然地理情况
沙市区的沉积层一般为100~131米,其中北部厚70~80米,基底由杂色黏土岩组成,黏土岩内夹砂岩、粉砂岩等。沙市地形受荆江河道变迁和泥沙淤积影响,呈西南高、东北低之势。沙市地貌形态及其组合可分为河流阶地、冲湖平原、冲积平原、湖沼、荆江水道5个类型。
沙市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热量丰富,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为16.1℃,年无霜期长达230—270天,年降雨量一般在958—1325毫米之间,平均相对湿度为80%。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沙市区
荆州为什么叫沙市
荆州叫沙市的原因是荆州是由荆沙市改名而来的。
1949年7月,成立荆州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驻江陵县荆州镇,辖荆门、京山、钟祥、天门、潜江、公安、松滋(驻新江口镇)、江陵等8县。同月,析江陵县之沙市镇建沙市市,属省辖市。1955年2月22日,沙市市划归荆州专区管辖。4月,撤销荆江县,并入公安县。
1979年,沙市市升为地级市,改由省直辖。以荆门县城关镇及附近地区设立荆门市,属荆州地区。1983年8月19日,国务院批准荆门市升为地级市,划出荆州地区。1994年9月2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荆州地区、沙市市和江陵县,设立荆沙市。
荆沙市设沙市区、荆州区和江陵区,辖松滋县、公安县、监利县、京山县,代管钟祥市、石首市、洪湖市。1996年11月20日,国务院批准将荆沙市更名为荆州市。
荆州地理环境
荆州市位于湖北省中南部、长江中游、江汉平原腹地,介于东经11115′—11405′,北纬2926′—3137′。东依武汉市汉南区,东南隔江与咸宁市嘉鱼县、赤壁市相望。南滨江与湖南省岳阳市为邻,与益阳市、常德市接壤。西连宜昌市的当阳市、枝江市、宜都市、五峰县。
北接荆门市、潜江市、仙桃市。辖区东西最大横距约274.8千米,南北最大纵距约130.2千米,夹江呈带状分布。长江自西向东横贯全市,境内全长483千米。
荆州市位于扬子准地台中部,属新华夏系第二沉降带晚近期构造带,处于中国地势第三级阶梯的西部边缘,是江汉平原的主体。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荆州市
沙市是哪个省的城市
沙市(一般指沙市区)是湖北省荆州市的中心城区。
沙市区是荆州市中心城区,荆州市金融、商贸、物流和信息中心。地处长江中游荆江北岸,东与潜江市和江陵县接壤,南靠长江与公安县隔江相望,西与荆州区毗邻,北傍长湖与荆门市沙洋县隔湖相望。
辖区国土面积522.75平方公里(含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耕地面积27.09万亩,其中,水田面积21.71万亩,养殖面积有3.36万亩。辖4镇、6个街道,42个行政村、54个社区。
荆州市城区工业、商业、交通、邮政、电信、金融的主体分布在沙市区,荆州机场、沪蓉高速铁路、蒙华铁路、汉宜高速、二广高速、荆襄高速、沙公高速、318国道和长江黄金水道在沙市区织就了便利的交通网络,沙市区成为荆州市人流、物流和信息的中心。
历史沿革:
1949年7月15日,沙市解放。7月17日,沙市市人民政府建立,为湖北省省辖市。1955年,改由荆州地区专员公署监督领导,仍为省辖市。1979年6月,沙市市复由省直接领导。
1994年10月22日,省政府下文,荆州地区与沙市市合并,设立荆沙市(1996年12月19日改为荆州市)。同时设立沙市区,12月22日,沙市区政府正式挂牌成立。
荆州和沙市是什么关系
荆州以原境内蜿蜒高耸的荆山而得名。1949年7月成立荆州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治江陵县荆州镇。同月,析江陵之沙市建市,属省辖市。1955年,沙市市划归荆州专署管辖。1979年,沙市市复为省辖市。1983年划出荆门县改荆门市,为省辖市。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荆州地区、沙市市,合并设立荆沙市,潜江、仙桃、天门三市划出为省辖市。1996年更名为荆州市,京山县、钟祥市划出。市政府驻沙市区。
沙市市本江陵县沙市镇,1949年设沙市市,由省直辖。1958年沙市市交由荆州专署领导。1979年沙市市改由省直辖。
荆州专区、荆州地区 1949年设荆州专区,专署驻江陵县(荆州)。辖荆门、京山、钟祥、天门、潜江、公安、松滋(驻新江口镇)、江陵等8县。
1951年原沔阳专区所属沔阳(驻仙桃镇)、监利、石首3县划入荆州专区。辖11县。
1952年由沔阳县析置洪湖县,驻洪湖。荆州专区辖12县。1953年由公安、松滋、石首3县析置荆江县,驻陡湖堤。荆州专区辖13县。
1955年撤销荆江县,并入公安县。公安县迁驻原荆江县址陡湖堤,原公安县城关改名为南平镇。荆州专区辖12县。
1958年原由省直辖的沙市市划归荆州专署领导,洪湖县迁驻新堤镇。
1960年以江陵县的沙洋镇设立沙洋市,由荆州专署领导。辖2市、12县。
1961年撤销沙洋市,改设为沙洋镇,划归荆门县领导。荆州专区辖1市、12县。
1970年荆州专区改称荆州地区,地区驻江陵县。辖沙市市及江陵、荆门、钟祥、京山、监利、石首(驻绣林镇)、天门、潜江、沔阳(驻仙桃镇)、洪湖(驻新堤镇)、公安(驻陡市镇,即原陡湖堤镇)、松滋(驻新江口镇)等12县。
1979年由荆门县的城关镇及附近地区设立荆门市,由荆州地区领导。荆州地区辖1市、12县。沙市市改由省直辖。
沔阳专区 1949年设沔阳专区,专署驻沔阳县。辖沔阳(驻仙桃镇)、汉川、汉阳(驻蔡甸镇)、嘉鱼、蒲圻、监利、石首等7县及新堤办事处。
1950年撤销新堤办事处,改设新堤镇,归沔阳县领导。
1951年沔阳专署驻沔阳县新堤镇。同年,撤销沔阳专区,将沔阳、监利、石首3县划归荆州专区;汉川、汉阳2县划归孝感专区;嘉鱼、蒲圻2县划归大冶专区。(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1979)史为乐编)
1986年5月2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石首县,设立石首市(县级)。
1987年7月31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7]130号)撤销洪湖县,设立洪湖市(县级),以原洪湖县的行政区域为洪湖市的行政区域。
1994年9月29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4]99号):(1)撤销荆州地区、沙市市、江陵县,设立荆沙市(地级),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沙市区北京路。(2)荆沙市新设沙市区、荆州区和江陵区。沙市区辖原沙市市的解放路、崇文路、中山路、胜利路、朝阳路5个街道办事处和立新、关沮、联合、罗场4个乡,区人民政府驻北京路;荆州区辖原江陵县的荆州、川店、马山、李埠、弥市5个镇和纪南、八岭山2个,区人民政府驻荆州镇;江陵区辖原江陵县的郝穴、观音垱、岑河、资市、滩桥、熊河、白马寺、沙岗、普济9个镇和马家寨、秦市2个乡,区人民政府驻郝穴镇。(3)荆沙市辖原荆州地区的松滋县、公安县、监利县、京山县和新设的沙市区、荆州区、江陵区。原荆州地区的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由省直辖。钟祥市、京山县划归荆门市管辖。
1995年12月29日,民政部批准(民行批[1995]86号)撤销松滋县,设立松滋市。
1996年11月20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6]99号)将荆沙市更名为荆州市。
1996年12月2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6]111号)将荆州市管辖的京山县划归荆门市管辖和将荆州市代管的钟祥市划归荆门市代管。
1998年7月2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荆州市江陵区,设立江陵县。县人民政府驻郝穴镇。
2006年,荆州市辖荆州、沙市2个区,公安、监利、江陵3个县和松滋、石首、洪湖3个县级市。全市辖102个乡镇、12个街道,5个居委会、2457个村委会,9个农场。全市国土面积14067平方千米,其中市区面积l558平方千米,市区建成面积58.66平方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