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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平仓(中国古代的常平仓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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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平仓是什么意思
常平仓的解释
古代为调节米价而设置的一种仓廪。汉宣帝时耿寿昌首先倡建,以谷贱时用较高价籴入,谷贵时减价粜出,平衡米价而名。《汉书·食货志上》:“时大司农中丞耿寿昌以善为算能商功利得幸於上……遂白令边郡皆筑仓,以谷贱时增其贾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减贾而糶,名曰‘常平仓’。民便之。”参阅《文献通考·常平义仓租税》。
词语分解
常的解释常á长久,经久不变:常数。常量(亦称“恒量”)。常项。常任。常年。常驻。常住。常备不懈。时时,不只一次:常常。常客。时常。经常。普通的,一般的:常识。常务。常规。常情。常人。平常。反常。姓。平仓的解释期货交易中客户在买进或卖出一个期货合同后,在交割期前卖出或买回一个期货合同以结清其买卖金额的行为。平仓后的差额即为盈余或亏损。
中国古代的常平仓是指什么
中国古代政府为调节粮价,储粮备荒以供应官需民食而设置的粮仓。常平源于战国时李悝在魏所行的平籴,即政府于丰年购进粮食储存,以免谷贱伤农,歉年卖出所储粮食以稳定粮价。范蠡和《管子》也有类似的思想。汉武帝时,桑弘羊发展了上述思想,创立平准法,依仗政府掌握的大量钱帛物资,在京师贱收贵卖以平抑物价。宣帝元康年间连年丰收,谷价有贱到一石五钱的,“农人少利”。大约就在这以后,大司农中丞耿寿昌把平准法着重施之于粮食的收贮,在一些地区设立了粮仓,收购价格过低的粮食入官,以“利百姓”。这种粮仓已有常平仓之名。当时边疆金城(今甘肃永靖西北)、湟水(今青海湟水两岸)一带,谷每石八钱,耿寿昌曾在这带地区收购谷物四十万斛。五凤元年到二年(前57~前56),耿寿昌鉴于过去每年从关东向京师漕谷四百万斛,用漕卒六万人,费用过大,建议从近处的三辅(今陕西中部地区)、弘农(今河南西部和陕西东南部地区)、河东(今山西沁水以西、霍山以南地区)、上党(今山西和顺、榆社以南、沁水流域以东地区)、太原等地籴谷以供京师,可省关东漕卒过半。这一措施收到成效后,耿寿昌又于五凤四年奏请在边郡普遍设置粮仓,“以谷贱时增其贾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减贾而粜,名曰常平仓。民便之”。常平遂作为一项正式的制度推行于较大范围之内。元帝初元五年(前44),在位儒臣借口关东连年灾荒,常平仓与民争利,遂与盐铁官、北假(今内蒙古河套以北、阴山以南地区)田官等一同废罢。事实上,常平仓虽为利民而设,但施行既久,也确有“外有利民之名,而内实侵刻百姓,豪右因缘为奸,小民不能得其平”的弊病。东汉明帝永平年间又拟设置常平仓,刘般即上述理由反对,因而作罢。
什么是常平仓
中国古代政府为调节粮价,储粮备荒以供应官需民食而设置的粮仓。常平源于战国时李悝在魏所行的平籴,即政府于丰年购进粮食储存,以免谷贱伤农,歉年卖出所储粮食以稳定粮价。范蠡和《管子》也有类似的思想。汉武帝时,桑弘羊发展了上述思想,创立平准法,依仗政府掌握的大量钱帛物资,在京师贱收贵卖以平抑物价。宣帝元康年间连年丰收,谷价有贱到一石五钱的,“农人少利”。大约就在这以后,大司农中丞耿寿昌把平准法着重施之于粮食的收贮,在一些地区设立了粮仓,收购价格过低的粮食入官,以“利百姓”。这种粮仓已有常平仓之名。
中国古代常平仓制度是怎样发展起来的为何说有两副面孔
中国古代的常平仓制度,有何历史渊源?发挥过什么样的重要作用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立国的大国,千百年以来,农业始终在国家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有时甚至决定着一个王朝的兴衰荣辱,重农的王朝基本都能保持稳定和繁荣,反之则很难容易使国家陷入动荡不安甚至是混乱。历史上暴发的无数次农民起义几乎都与农业发展问题有关,他们提出的口号也多与农业的基础——土地有关,而纠结土地问题实际就是纠结粮食的分配问题。
中国的先民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很快就认识到解决土地问题,实际就是解决粮食问题。那么,怎样才能延缓和削弱因为粮食问题可能导致的一系列危机呢?
众所周知,在古代农业生产力比较低,粮食生产的安全性比较脆弱,农业发展深受自然条件影响,粮食生产常年面临丰收或歉收的不确定性,还必须承受季节性的延宕,这些客观影响使粮食供给在时间上的分配极不均衡。
其一般规律是,丰年基本没有问题,歉年则可能矛盾重重,夏秋季节往往好过,冬春季节则可能显现危机。在我国很早就存在比较活跃的商品经济的背景下,这种规律的一般表现就是粮价的大涨大落。
《汉书·食货志上》说:"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
解决"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问题,正是中国历代统治者都想努力缓解粮食供求矛盾的动机和出发点,这样稳定粮价,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就成为统治者必须重视的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常平仓就登上历史舞台,成为备受统治者青睐的法宝之一。常平仓制度的发展脉络非常清晰,滥觞于先秦,肇始于西汉,成熟于唐宋,终讫于清末。该制度在发展过程中时废时行,上下绵延两千年。
其制度虽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不免行生出虬枝蔓叶,但从总体上看,它是秉承了春秋战国时期范蠡的("平粜<tiào>"论)、管仲的("敛轻散重"论)和李悝的("平籴<dí>"论)等先秦诸子的物价"常平"意旨,然后通过粮食在丰年或者收获的时候尽量多买进一些(籴),将其储备于仓中,遇歉年或青黄不接时再卖出(粜),以此来调节粮食供求关系,这种政策就是常平仓制度。它实质上是我国封建社会所奉行的一项有效的社会管理制度。
西汉宣帝时的大司农中丞耿寿昌算是我国完善的常平仓制度的创始人。公元前54年,他奏请在北方边郡筑仓,"谷贱时则增其贾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则减贾而巢",但设仓的意图主要还是解决戍边军兵的粮饷供给问题。
东汉永平五年(公元62年),汉朝开始在内地设常平仓。此后,东晋武帝太始四年(268年)、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二年(486年),隋文帝仁寿二年(602年)都曾诏谕天下兴举常平仓。唐太宗和唐玄宗更是先后指令一些重要的道、州等地方籴谷建仓。
开元七年(719年)议定大州发仓谷籴本三千贯,中州二千贯,小州一千贯,首次为地方行政单位的常平仓粮规定限额。宋代在真宗时,曾专设司农寺主管全国常平仓事务,按万户需籴万石拨出专门款项作为常平仓本金。
金章宗明昌元年(1190年)朝廷出定制:"丰年则增市价十之二以籴,俭岁则减市价十之一以出,平岁则已。"首次订立籴粜的价格标准。
元代先以"和籴"粮和漕粮拨充常平仓谷本,继以所征铁课之资作为籴本。武宗至大二年(1309年)的诏令中,第一次明确提到了在县一级行政单位上设常平仓。
明代没有广泛推行常平仓制度,替代它的是以粮食的借贷为主要职能的"预备仓"。
清代顺治十七年(1660年)规定常平仓"春夏出粜,秋冬籴还",灾年散给贫民。由以前历代通行的以丰补歉的年度调剂变为一年中的季度调剂。康熙二十年(1682年)下令按劝捐常平仓谷数量分等议叙地方官吏。与过去谷本取资于国家财政不同,官绅捐纳成为有清一代常平谷本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来源。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为防仓谷霉烂,实行"存七粜三"之制,以出陈易新。乾隆时期,随着人口的急剧增长,粮食紧张,米价飞涨,为避免进一步缩小市场的粮食流通量,清政府不得不在乾隆八年(1743年)下令暂时停止采买粮入仓。4年后,又令各省常平仓谷总额以雍正年间所贮之数为准,溢额部分出粜。
自此以后,清代常平仓由盛而衰。从鸦片战争到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国内兵连祸结,朝廷虽屡令兴办常平仓,但收效甚微,各地常平仓大多有名无实。以上就是我国常平仓制度的发展概况。
常平仓制度在我国虽然源远流长,但是自唐代以前,它还只是作为朝廷一时的权宜之计,在局部地区加以推行。唐以后,除个别朝代外,它基本都被作为一项既定的基本国策,在较大规模上推广开来。
当王朝政治清明、国库殷实、社会安定时,常平仓就能较好地得到贯彻执行,对稳定粮价,救济灾荒和发展生产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当王朝政治腐败、国势衰微、社会动荡,甚至是地方割据时,常平仓制度往往就成为流于形式,有名无实,甚至是敛财害命的一种工具。封建王朝的许多"善政"在这样的时代,基本都变成了掌权者、贪官、劣绅们吞噬国财、鱼肉百姓的渊薮,成为害国殃民的蠹政。在小农经济和官僚主义政治的历史舞台上,一切所谓"法美意良"的政策或制度,都无法克服权欲的侵蚀,形成戴着同一个脸谱却扮演不同角色,呈现不同面孔的统治工具。
但不管怎么说,常平仓制度还是在我国古代农业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过积极的作用,拯救过无数饥饿百姓的生命,这是必须给予肯定的。
常平仓什么意思
常平仓是指当市场粮价低贱时,政府就提价向农民收购粮食,用以储备;当市场粮价上涨时,政府就减价出售自己储备的粮食以平抑粮价,发生灾害时,也可用储备的粮食救灾。
常平仓不仅是一项国家储备的措施,更是一个保护农民利益的政策,其实质是国家以财政补贴的形式惠农。
常平仓的起源
(1)常平仓设置的初始目的是为平抑粮价,是一项政府干预粮食市场的法律。运行起来较为简单常平仓的职能在唐后期发生重大转变,除政府干预市场的功能有所保留外,由于它具有营利性因而被外于财政困境中的唐政府纳入敛财轨道:同时它还和义合一样具有了一定的社会救济功能。
(2)同堂平合相比宋袖宗朝宁一年(1069年)九目领行的青苗法更多是出干财政的考虑,其制府提定及相关的保暗措施已经证年它的确是一种为国效的手段,而且青苗钱的增亏已成为当时基层宣市考理的参数之。
常平仓的起源
常平仓制度是古代仓储运行的一个重要环节,从其建立,发展到完善,一直都为统治者推为积储备荒的良法,是中国古代政府为调节粮价,储粮备荒以供应官需民食而设置的粮仓
主要是运用价值规律来调剂粮食供应,充分发挥稳定粮食的市场价值的作用。在市场粮价低的时候,适当提高粮价进行大量收购,不仅使朝廷储道粮食的大谷仓一太仓和甘泉仓都充满了粮食,而月边郡地方也,仓廪充盈。在市场粮价高的时候,适当降低价格进行出售。这一措施,既避免了“谷贱伤农”,又防止了“谷贵伤民”,对平抑粮食市场和巩固封建政权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
五凤四年(前54年)常平合作为一项正式的制度推行于较大范围之内。元帝初元五年(前44年)废。汉以后,常平仓置废不常。隋唐时期常平仓制度有所变化。唐玄宗天宝四载(745)丰收,命义仓亦准常平法收籴,义仓遂兼有常平职能。
明太祖进武三年金州县些干四乡各置销备食(乐电移置域内)出钞伞之备眼济年借货民成为一代定制取代了平会明证绍一些边镇设立堂平会清顺治中名府州置常平及义。社仓,责成道员专管,每年造册报户部;十七年,定仓谷籴粜之法,春夏出粜,秋冬籴还,平价出息,如遇灾荒,即以赈济,康熙年间,又定春借秋还,每石取息一斗;各地常平,义仓储粮永留本境备养。并规定了大中,小州县应储娘数,后以伞本不足,命州县宜“劝蝓”堂平等合粮。“永留木境”的提定也往往不能执行,中叶以后,救端日基,各地堂平合多数钱,谷两虚,徒有其名,起不到平物镇价和备苦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