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个人可以发起公开募捐吗
个人可以募集捐款吗
《慈善法》规定,只有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所以个人是不可以募集捐款的,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公开募捐是通过公开的活动,以公开的形式在公开的平台上进行的,而定向募捐则是通过非公开的方式在非公开的平台上进行的。只有依法登记并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慈善组织自依法登记之日起即可以开展定向募捐。
1、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章程建立规范的内部治理结构,理事会能够有效决策,负责人任职符合有关规定,理事会成员和负责人勤勉负责,诚实守信。
2、理事会成员来自同一组织以及相互间存在关联关系组织的不超过三分之一,相互间具有近亲属关系的没有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3、理事会成员中非内地居民不超过三分之一,法定代表人由内地居民担任。
4、秘书长为专职,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有与本慈善组织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有三名以上监事组成的监事会。
6、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履行纳税义务。
7、按照规定参加社会组织评估,评估结果为3A及以上。
9、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前二年,未因违反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为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开募捐
个人可以发起公开募捐吗
1、如果为了救助本人及近亲属以外的他人在网络上发起的个人募捐,属于非法募捐,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6年9月1日开始,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开始正式施行。《慈善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
2、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这也意味着慈善法规定,个人不能公开募捐,但不禁止个人求助。被法律明确禁止的,是个人开展公开募捐。如果是为了救助本人及近亲属以外的他人在网络上发起的个人募捐,属于非法募捐,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无论是不是公众人物,只要以个人名义发起募捐,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有人在朋友圈或微博上发帖,以个人名义为山区贫困儿童募集学费,或者为陌生病人筹款治疗,这种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行为则被《慈善法》明令禁止。
4、《慈善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人违法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的,有出现规定情形之一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
5、近年来,部分公众人物或企业组织为了“博眼球”“赚口碑”公开宣布捐款,但获得社会美誉度后却不捐或少捐。有些组织在募集到捐款后,却挪为他用,并未用到公开募捐时承诺的用途。他们的行为,被称为“诈捐”“悔捐”和“诺而不捐”。马仲器表示,今后,此类“诈捐”或“诺而不捐”的行为将被追责。
6、以上内容参考:澎湃网-《慈善法》今起施行:个人公开募捐被禁止,朋友圈也不行
个人可以发起募捐吗
个人组织募捐犯法吗目前暂不违法。 2008年4月民政部发布的《救灾捐赠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接受救灾捐赠款物,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指定社会捐助接收机构、具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性民间组织实施。一般正规的捐赠活动都坚持自愿、无偿、量力而行的原则,指定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和接受捐赠。市直单位的捐助由市慈善总会负责接收并出具接收手续,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捐赠,更不得上门强行募捐。我国首部慈善法提交审议不准个人网上直接募捐 201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从2005年民政部提出立法建议至今,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专门法律“怀胎十年”终于提交审议。草案规定,每年3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当日,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慈善法草案公开募捐资格基本放开。 1、谁有资格开展募捐?草案规定,慈善组织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向特定对象进行非公开募捐。依法登记满两年、运作规范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解读: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认为,慈善组织从原先登记时的身份识别,变为运行到一定年限、符合一定条件可以获得公募资格,这意味着慈善资源将通过良性竞争进行更为合理的配置。“公募权只掌握在少数组织手里,相当于一种近乎垄断的权力。其他组织想公募就要到他们下面去挂靠基金、交管理费,很不公平。”中国灵山公益慈善促进会副秘书长表示,草案对公募权基本放开可说是顺应时代的明智之举。 2、个人可以在网上发起募捐吗?草案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采取公开募捐方式开展公开募捐。解读:根据现有草案,个人在网络上直接开展募捐活动是不允许的。“这主要是考虑到自然人开展网络募捐问题所在,比如信息真伪难以辨别,比如资金性质的界定,善款到了个人账号后是属于私有财产吗?这会涉及剩余财产归属等问题。”目前已经出现了由于个人网络募捐而导致的捐赠人和受赠人之间的纠纷案例。但是,同时表示,还是要对个人在网络上的求助行为与个人网络募捐加以区别,每一个人当然应该享有通过网络求助的权利。 3、微博微信募捐是否合法?草案规定,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可以开展互联网募捐,其他组织和个人则只能与公募组织合作开展。解读:壹基金秘书长认为,实际上公募和非公募的界定操作起来是有难度的。“从技术角度看,微博和微信不同,微信朋友圈面向的是特定人群,微博则是开放式的,因此,微博募捐是公开募捐,微信则是非公开。”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执行秘书长建议,当前全球“互联网+”慈善都仍处在发展早期,可供借鉴的经验不多,慈善法在立法时应给互联网募捐留下更多发展空间,不宜规定过细,否则很可能面对法律无法适应现实发展的困境。 4、网络募捐分级是否合理?对于互联网募捐,草案中还有一款规定,引起专家和慈善从业者的热议:“在省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可以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网站开展募捐。在设区的市和县级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可以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建立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开展互联网募捐。”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